阳光能源(00757)发布公告,于2022年9月5日,曲靖阳光(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,承租人)、卖方(西安创联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)及融资人(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)订立融资租赁安排,(1)融资人同意向卖方购买设备,代价为人民币7680万元;(2)融资人同意向曲靖阳光出租设备,租赁期为30个月。
曲靖阳光的生产基地在中国云南省,主要生产低本高效单晶硅棒与单晶硅片。是次订立融资租赁安排是为扩充单晶硅棒产能之配套设备。
董事认为透过融资租赁安排,集团可减少其初始现金流出,并为其营运保留更多财务资源。融资租赁安排项下之条款乃经各相关订约方公平磋商后同意。董事认为,融资租赁安排之条款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,属公平合理,且符合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。